老師,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和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兩者有什么區(qū)別?
選項C為什么不對
按照p1中的第一條的說法優(yōu)先考慮章程規(guī)定,且【注意】中也沒有提到對章程規(guī)定有不小于30天的限制;但老師講p2的例題的時候又口頭說了一句“因為章程約定的60天大于法律規(guī)定的最小期限30天”。所以如果章程中約定的期限受不受30天的限制?
這句話的表述是不是有瑕疵?假設公司ABCDE,5個股東,A是實際控制人且控制B,C控制D。假設公司要表決給C擔保,“受擔保的股東”C不出席沒問題。但是被實際控制人A控制的股東B不能出席?受C控制的D可以出席?
A為什么不對
B和D的差別是什么?
這段話什么意思?比如A投資了B,B欠C的錢,這種情況A不能加入B對C的債務,也不能對這筆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之類的?但是現實生活中母公司給子公司做擔保的情況不是挺常見的嗎?另外:怎么定義這句話里的“投資”?股權投資:是不是A持有了B一股就算是投資?A持有B發(fā)行的債券,進行債權投資算不算投資?
有限責任公司表決是不考慮表決權是嗎,只考慮人頭?
c錯哪里
B,董事會會議記錄不對,應該是決議
答案是60天,解釋是30天,我上次做的好像是20天,是多少天呢?教材原話怎么說的呢?
d為什么不對呢,沒成立也是三個人都要承擔的吧。
CD選項,股東代表訴訟不是以公司的名義嗎?股東代表訴訟原告是公司,股東直接訴訟原告才是股東本人吧?
那bc需要多少人決議通過呢?
根據解析,這道題正確選項不應該是CD嗎
程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