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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麗水手助教
2019-08-1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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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混合銷售是指銷售貨物的同時提供服務,并且銷售的貨物與提供的服務之間是有因果關系的;而兼營行為則是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行為,此時各項行為之間是相互獨立的,不存在因果關系,應分別核算各項業(yè)務,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