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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助教
2021-11-22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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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這個是從對沖會計的角度去理解。這是對沖會計的記賬方式【即期貨合約是否能被當做對沖交易從而確認收入】。
除了能夠合格地用于對沖的情形,會計準則要求及時反映期貨合約的市場價格變化。如果合約確實能夠合格地歸為對沖,在財會處理上,合約盈虧的確認時間可以與被對沖產品盈虧發(fā)生的時間相同。這種處理方式叫對沖會計準則(hedge accounting)。
一家公司,其財務年度在12月底結束。如果合約不能被當成對沖交易,那么對其收益的財會處理方式是:把當年價格變化作為收入確認。也就是:這題進入的是期貨多頭,第一年確認的45-50;第二年確認的是期貨價格差52-45;第三年確認的是期貨價格差54-52;
如果合約可以按對沖會計準則處理,從而將全部收入當成在當年發(fā)生。是45-50+52-45+54-52=54-50。這里處理對沖盈虧的方式比較合理?!酒鋵嵕褪菍⑦@三年的收入求和,最后化成了5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