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回答
Sinny助教
2022-09-08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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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這里考察的是corporate governance公司治理部分的內(nèi)容哈
A是正確的。與大陸法系不同,普通法系為法官提供了創(chuàng)造法律的能力,即在隨后的案件中遵循先例。在普通法中,法官被視為不受普通法保護的股東,這是因為在普通法中,不受普通法的保護。
B不正確。在CEO二元制下,CEO還擔任董事會主席。在所有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這減少了對股東利益的保護,而有利于管理層。
C不正確。利益相關者理論包含了非股東的利益,如客戶、供應商和員工。這不可避免地削弱了對股東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