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回答
小金老師助教
2023-06-04 17:02
該回答已被題主采納
同學你好。
如甲對乙享有2億元的債權,A、B為保證人,A、B之間能夠相互追償,保證期間分別約定為主債權履行期屆滿后1年、2年,如甲沒有在主債權屆滿1年內(nèi)向A主張債權,甲在主債權屆滿1年后向B主張權利時,A的保證期間已經(jīng)屆滿,導致B在承擔擔保責任后不能再向A追償。
